第206页
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:除了钱,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。
作为青楼女子,不是家境贫寒,就是家里遭难,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。男人更是靠不住!
最终,还是要靠自己。
终究,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。
既如此,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,多攒点傍身的钱。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、也体面一点。
所以,自从入了风尘,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。
当然,不离开,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——或许,每个月的那一天,对自己的吸引力,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。
当然,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,还有恋瑾年。
原本,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,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。
但是,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,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,天天大放厥词,宣扬什么同性之爱!
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,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!
尤其,在后来朱歌出现后,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……
擦!作孽哦!自己一个性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,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!
不过……唔,那什么,其实,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。
起码,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,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!
可以说,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……隻羡鸳鸯,不羡仙。
虽然,那隻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,似乎还在记旧仇?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。可是,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——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,就连叫起来,也毫不吝啬。
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。
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。
——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,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,那也是白活了。
所以,她笃信,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,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。
青楼女子,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,大都心如明镜。
直到有一天,她再也自信不起来。
平生第一次,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。
(是的,是男女通吃。那个该死的步老板,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,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!坑爹的是,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,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!!!这就尴尬了。。。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,一开始完全没人,即便是到现在,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隻,但是,每一个都是衝着她恋瑾年来的!对于此,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。)
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。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,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。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,她一定不信。
但有一个人例外。
这人不是别人,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。
原本,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。但是,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,奋发图强,把官做到了京城!
并且,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,随空伴驾,风光无两!
而朱歌,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……并且,还旧情复燃。
“那人那样对你,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?!”终于,恋瑾年质问朱歌。
朱歌淡淡一笑:“如今,境地不同。论身份,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。论情意,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。”
“朱砂痣?我呸!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,哪里有什么心口?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?!”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,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。并且,因为事涉朱歌,她脾气还不小。
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:“你嫉妒我。”
“呸,我会嫉妒你?!你有什么好嫉妒的!”在朱歌面前,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。
朱歌噘嘴:“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。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,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!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。”
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:“我说朱歌,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?”
“呵呵。”
聊天止于呵呵。
所以,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。
蠢女人!
蠢女人!
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,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……
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。
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,也能及早抽足。
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,明明抽足离开了,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。
好玩?!
恋瑾年气得心塞,跑去找步云菲:“老板,你什么意思?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?!”
“烂男人?”步云菲正在写字,刚好写完一列,认真端详,“唔,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?”
“……”恋瑾年无语。的确,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?!
步云菲蘸墨继续写:“所以呀,客人嘛,给钱就行,没什么烂不烂的。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,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