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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

 

到底是自己当老板,林煜文心里念叨一个塑料袋也要几分钱,他送菜时也就没舍得搭个袋子,直接从大袋子里头掏一大把,直接放人家厨房桌面上。

美其名曰,环保嘛!

网红小青年们得了林煜文的菜,笑呵呵地道谢,这事儿也就算结束了。

开着空车回家,林煜文心情大好。

到家,清点完今日营收,林煜文非常阔气,把整的全给老婆,自己只留下一点零钱现金。

银朱不由好笑:“不留着用吗?”

林煜文很有老板那架势,表示:“昨天赚的钱,都拿去加油了,现在车里油还挺多,够开几天了。要是后面没油了,我到时肯定又赚到钱。这些,你就拿着花!”

银朱笑容更大:“村里就一个代销点,我去镇上也不方便,钱拿着也花不出去。”

林煜文则是应对自如:“所以我给你转账的嘛,你拿去网购,随便买。”

银朱笑得不能行,这臭男人,给她转两百块钱,那说话气势就能转了两百万呢,还随便买。

不过,最后银朱也没吐槽出来,只是笑眯眯摆手:“好了顶梁柱,赶紧吃饭,等会儿你还得下地干活。”

赚了钱,还能给老婆花的林煜文,意气风发,甚至都不觉得下午还要下地干活痛苦了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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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茗家的餐饮店这两年一直在赔钱,好好儿的店,瞧着每日上桌率也不错,可惜是个绣花枕头。

华家人就开始琢磨这里头究竟原因在哪,华茗认为问题肯定是出在菜品味道上,所以她才决定亲自去一些公认口碑比较好的店,尝尝他们卖得好的,到底是怎样的味道。

所以,华茗才问办公室里人,他们各喜欢什么口味的饭菜,她也不嫌辛苦,不论大店小店,逐一去尝。

才两天这么吃下来,华茗就发现问题所在了。

“做餐饮生意,味道肯定是第一位,但做生意又不全靠菜品味道,”在家庭小会上,华茗说出自己的观点:“首先咱们是在做生意,做生意要讲究个成本,我发现不少老店,他们也不是味道特别好的那种,但架不住他们生意成本低,所以一直能活到现在。偏偏现在很多大店,因为成本太高,最后……”

华茗不想说出最后那么不吉利的话。

华父听后,认为女儿说的有道理,就示意她继续讲。

华茗提出一个最有案例性的店:“胡记麻辣烫,他们的店开到现在应该是第17年了,生意依旧很好。”

华母:“咱们是连锁品牌的大店,你说的这只是个苍蝇馆子,没有参考价值吧?”

“不,我觉得很有!”华茗态度坚定:“我详细了解了胡记,他们店选址不行,在街拐角处,人们过去第一眼基本瞧不到完整的招牌,但偏偏能在竞争那么激烈的小吃一条街稳稳当当经营这么多年,味道却也不能说是特别出彩。”

华母也不说话了,她现在也很想知道这家店能开17年,生意依旧很好的原因。

华茗:“我自己总结下来,最关键的一点,我发现这家店老板很勤快,每天清早就去市场亲自采购最新鲜的食材,他们店也没别的大亮点,点就凭着食材新鲜,一般靠上的料头也能调教出更好的饭菜味道。

而且,他们家食材新鲜,也是在附近居民当中出了名的,大家都放心去吃他们的麻辣烫,做餐饮嘛,要想长久稳定下去,就是做回头客的生意。就凭食材令人放心这点,以及基础味道不差,在小吃街里就这么立到现在。”

华父听后,长长叹气:“难不成,咱们当初选择加盟大品牌,还走错了?”

华茗想了想,沉重点头,声音苦涩:“得承认,当初可能咱们很大可能真就是走错路了。”

相比胡记,他们家偌大的店,空有这么好的位置,但因材料受限于总部,总是高价买到价值低于市场的食材不说,偏偏其中食材还没本地的新鲜。

做餐饮,菜品的味道直接跟食材新鲜程度挂钩。新鲜的菜清水煮煮,随便加点油盐就很鲜甜,可若是不新鲜的菜到了后厨,就算星级大厨,也很难把味道做到相对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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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吃饭时,林煜文也不知怎地,蓦然想起上次三表伯点的蒸豌豆苗,还挺好吃的。

银朱表情淡淡:“倒是好做,唯一麻烦是家里面粉不够了。”

“那我明儿回来顺便买点。”林煜文顺口就说。

银朱本来是想点头的,但脖子在空中划过一半,又停住:“三表伯上次说跟玉米面混着一起上锅大火蒸,水汽不会那么大。”

一说到玉米面,这林煜文熟啊,他打小家里吃的玉米面都是从三表伯家拿的。

吃了饭,一抹嘴,林煜文就站起来:“我去三表伯家坐坐,顺便讨点玉米面回来。”

想想玉米面做的窝头、蒸糕,还有混着菜汤的饼贴子,这才刚吃完饭,林煜文就又忍不住吞口水了。

三表伯家每年都喜欢自己种两亩玉米,还是老式糯玉米得多。这种糯玉米除了产量小,别的没毛病,年轻时吃着又香又糯,长老了就可以晒成干粮,磨成玉米面吃玉米香气特别浓郁。

还记得小时候,每逢过年,镇上就会起年集,集上还有那种类似拖拉机的车子,可以加工脆筒,用玉米做出来的脆筒是最香的。

想想,今年过年回来上坟时,还没跟三表伯讨玉米面呢。

林煜文满怀希望上门,结果却被林志勇告知:“晒玉米时不小心被羊卧了,一股子羊膻味,干脆全喂羊去了。”

“羊呐?”林煜文睁眼看看,三表伯这院子里,没个羊啊。

林志勇摆摆手:“现在年纪大啦,精力也跟不上喽。就看那几只羊,还一个没留神被它们把好好儿的粮食给嚯嚯了,后来粮食喂完就全杀了。”

林煜文:“……”玉米面没吃上,羊也没捞着。

今年血亏!

林志勇瞧他那表情好笑,道:“你是想吃玉米面是吧,走,我带你去讨点。你屋就你跟银朱俩,能吃多少?”

是了,在林煜文这边,至少是在他从小的记忆中,对于地里作物产出,基本没有哪家吝啬。

要是谁家的粮食蔬菜好吃,随手掰两个拿回家煮,主家路过瞧见了,还要热情地再塞一满怀呢,就怕“偷儿”吃不足。

听林煜文说起这些小时印象,林志勇也笑呵呵的,他叹:“也就是现在年景好,大家都不缺吃穿才大方。我跟你爹小时候家家户户都不够吃,我们小孩子要是想吃点东西,得趴在地上拾人家地里收完剩下的麦粒。”

接着,他又说:“要是搁在哪家老太太不爽利的,我们还不敢拾呢,就怕捡一小提麦粒,从地里灰头土脸出来还要上交一半。”

林煜文注意力没在那些年的苦日子上,而是好奇问他:“我爸说烤麦粒特别香,真的?”

“那得是青穗时才好吃,又香又甜。就是吃这个容易挨打。”可不是么,青穗时的麦粒牢牢在秸秆上长着呢,上哪会掉下来被小孩子捡到?

林志勇带着林煜文到王怀谷家,按着村里排的辈分,林煜文得跟他喊六爷爷。

到院子里,林煜文规规矩矩站着,跟个老实孩子似的喊人家六爷爷。

王怀谷笑眯眯应了,还招呼林煜文先坐。这场景直让林煜文想起他小时跟父母回来过年时。

“不坐了,我带着小文来,是想跟您讨点玉米面吃,这孩子就爱吃咱们种的那种老式糯玉米。”林志勇还扬了扬手上的大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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